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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9-30 14:33 来源:未知 作者:gszjhj 点击:
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鄂建质【2015】9号 http://www.hbza.gov.cn2015-9-11 0:0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监站: 质量月是一项传统质量管理活动,是抓好质量工作的重要
关于认真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鄂建质【2015】9号
http://www.hbza.gov.cn  2015-9-11 0:0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监站:
    “质量月”是一项传统质量管理活动,是抓好质量工作的重要手段。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省质量兴省办等部门和单位对2015年“质量月”活动进行了部署。为在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认真开展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舆论宣传。今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广泛发动参建各方主体,借助电视、网络、报刊、专栏、标语、横幅等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积极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提升全社会对工程质量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加强培训学习。一是要认真学习今年“质量月”活动有关文件要求,学习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级质量管理文件规定,促进广大从业人员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二是要以项目、片区等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主题培训会、座谈会、研讨会,研讨、分析工程质量发展难题。
    三、组织质量观摩。各地应将“质量月”活动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优质项目工程观摩活动,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交流质量管理先进做法。“质量月”期间,各市、州、区、县应至少应组织一次主题突出的现场质量观摩交流活动。
    四、开展质量检查。将“质量月”活动与突出问题治理、质量投诉处理等难点、热点工作结合起来,对重点监控企业开展一次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限期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予以通报、曝光。
    各地应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总结,并于10月8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书面材料报送省质安总站。活动总结应以数据说话,工作具体,特色鲜明。
    联系人:徐敏新
    电话:027-6712 0972
    邮箱:xmx.bj@163.com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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