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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

时间:2018-05-21 10:05 来源:未知 作者:gszjhj 点击:
关于启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 http://www.hbza.gov.cn 2018/4/2 0:0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住建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规范监督工作行为
关于启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通知
http://www.hbza.gov.cn 2018/4/2 0:0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住建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规范监督工作行为,我厅开发了涵盖省、市、县三级工作的“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并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运行,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新报监工程项目必须在互联网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办理监督手续,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二、使用方法
1.建设单位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
http://59.175.169.110/web/)的建设单位用户入口,利用自己的账户和密码登录,在系统中逐步点击:功能菜单/项目/质量监督,完成工程项目报监的申请、材料上传等相关手续。
2.各级管理部门登录“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网址:
http://59.175.169.110/zlaqjd/xxzx.aspx,或/),按本级权限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受理、监督任务分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各级管理部门登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按本级权限实时统计掌握本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相关数据。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在网上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开展日常质量监督工作产生的信息、数据要及时上传系统,留下监督工作痕迹。省厅将每月通过系统收集各地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系统使用情况,通报全省并作为对监督机构考核的主要依据。
2.已经自行开发并使用质量监督系统的地区,可向省厅提交申请后,由我厅提供数据标准及对接接口进行数据对接,实现质量监督信息实时上传。
3.请各地根据本地监督任务量和监督人员实际情况填写《质量监督系统用户登记表》(附件)并盖章,扫描发送省厅,省厅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发放监督账户及密码。
4.各地在系统使用中发现问题或有好的改进建议,请及时与省厅沟通联系。
联系人:彭慧
电 话:027-67120973
邮 箱:
6760435@qq.com
Q Q 群:325033177

附件:质量监督系统用户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gszj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