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近期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

时间:2018-05-21 10:04 来源:未知 作者:gszjhj 点击: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8〕49号 http://www.hbza.gov.cn 2018/4/2 0:0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加强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8〕49号
http://www.hbza.gov.cn 2018/4/2 0:0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加强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行为,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决定开展全省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地住建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在编在岗监督人员。
二、考核内容
监督机构考核内容主要为:基本条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监督工作开展、监督机构内部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监督人员考核内容主要为:基本条件、行为规范、工作能力、廉政建设、继续教育等。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市(州)考核辖区内各县(市、区)级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省厅考核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按以下方式及步骤进行:
(一)监督机构自评。4月份,各级监督机构对照《加强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管理的通知》相关条款进行机构和人员自评,形成自评意见,连同机构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上报考核小组。并派专人登录“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系统”
录入基本信息,开展自评。
(二)市州考核。5月份,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分网上考核和实地考核两个步骤。考核组通过“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系统”,对县(市、区)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网上验证考核,然后对各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提出考核的具体意见,于5月30日前报省厅。
(三)省厅考核。6月份,省厅考核组通过“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系统”对全省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验证考核,并同时赴各地对市州级监督机构工作情况及市州对县级考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随机抽查县级监督机构工作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组成考核组,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取得成效。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监督机构按照本次考核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收集、整理和归类相关资料,认真做好备考准备。
3.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之处,要督促、指导监督机构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监督机构条件,提高监督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保证本地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稳步上升。
4.省厅将对全省机构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人员建议调离岗位。
各地登录“监督机构人员考核系统”的用户名或密码如有遗失,可以联系省厅或技术支持。
联系人:彭慧  027-67120973
QQ:6760435
技术支持: 赵工 18771135298
QQ:289760095
(责任编辑:gszj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