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会员单位:
我省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已陆续到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6〕28号)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6〕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培训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凡取得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检测从业人员,均在此次培训换证范围内:
(1)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
(2)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经各市州有关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程序和方式
1、网上申报。全省参加换证的检测人员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由所在检测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各单位可登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http://www.hbjsinfo.com:8087/portal/loginbegin.aspx,通过检测监管平台填写(录入)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申请表,并提供换证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检测员证书扫描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汇总,形成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汇总表(检测监管平台可自动汇总)。
2、受理审核。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受理本地区各单位上报的换证人员材料并审核,将初审符合要求检测人员情况汇总(检测监管平台可自动汇总,生成汇总表),并在汇总表上盖章后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3、证书管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换发新证,全省统一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会员单位或委托的相关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检测员证自第二个有效期起,每个有效期内每个检测项目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少于24学时。
三、换证时间
换证时间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换证申请、审核均采取网上操作的方式进行。各市(州)要利用检测监管平台统一建立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数据库。
四、其他事项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证书,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领证书:
(1)在检测技术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
(3)以弄虚作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或继续教育证明的。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在检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撤销收回其证书,五年内不再受理其申领证书;情节严重的,终生不再受理其申领证书。
3、证书失效、被有限期撤销,或者不予申领、延期、变更的,在重新具备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对培训考试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协会主管申诉。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受聘于一个检测机构或企业内部试验室,一年内不得变更两次从业单位。
6、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档案,记录管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基本信息。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15年6月17日